王恕
王恕于公元1448年(明英宗正统十三年),考中进士。被选为庶吉士,后授任大理左评事,升任左寺副。曾上疏条陈关于刑罚不当的六件事,都经朝廷议定而得到推行。后调任扬州知府,不待朝廷答复就发粮救济饥民,又兴办资政书院来培养读书人。公元1460年(天顺四年),王恕因政绩突出,被越级提升为江西右布政使,在任内平定赣州寇乱。明宪宗朱见深即位后,下诏命大臣严格地考核天下官员,罢免了河南左布政使侯臣等十三人,而以王恕接替侯臣。
公元1465年(成化元年),南阳、荆襄地区的流民集聚造反,朝廷提升王恕为右副都御史安抚治理流民问题。正逢王恕的母亲去世,朝廷下诏只准他奔丧两个月就要回职办公,王恕推辞但未获允准。他与尚书白圭共同平定大盗刘通起义,又攻破其党徒石龙。他严格地约束部下不准滥杀人,流民各归其业。又调任河南巡抚,因功升任左副都御史,不久调升南京刑部右侍郎。因父亲去世离职,丧服期满后,以原职总督河道。疏通高邮、邵伯等湖,修雷公,上、下句城,陈公四水塘的水闸。当时由于发生了灾异,朝廷广求消灾之策。宪宗为此免去山东一年的租税,京城周围地区也对租税有许多减免。不久,王恕改任南京户部左侍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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绰罗斯·马哈木(1376年—1416年),蒙古族,一作“巴图拉”。出身贵族,瓦剌的首领。猛可帖木儿之子。明朝时期蒙古著名太师,封号顺宁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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袁凯,生卒年不详,字景文,号海叟,明初诗人,以《白燕》一诗负盛名,人称袁白燕。松江华亭(今上海市松江县)人,洪武三年(1370)任监察御史,后因事为朱元璋所不满,伪装疯癫,以病免职回家,终“以寿终”。著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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王艮(公元1483——公元1541),字汝止,号心斋,明代哲学家,泰州安丰场人(今东台市安丰镇),人称王泰州。起初投入王守仁门下只为求生,后经王守仁点化转而治学,并创立传承阳明心学的泰州学派,初名银,王守仁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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汪鋐,字宣之、行荣四,号诚斋,古徽州婺源大畈人(江西婺源)。生于成化二年(1466)九月十八,卒于嘉靖十五年(1536)7月初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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李自成牺牲后,他与李锦等联明抗清。改名为永忠,受封为南安侯。在湖南、广西屡次击败清军。永历元年(1647年)取得全州(今广西全州,位桂林市西北)大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