孝端显皇后
孝端显皇后(1564年-1620年),王姓,名喜姐,籍贯余姚(今浙江余姚),生于京师,父永年伯王伟。王喜姐是明神宗朱翊钧在位48年间,唯一一位亲自册立的皇后。
万历五年(1577)正月,仁圣皇太后陈氏和慈圣皇太后李氏下诏礼部为明神宗朱翊钧选后举行选秀。王喜姐入选。万历六年(1578年)正月,年仅十三岁的王喜姐与朱翊钧正式举行大婚仪式,被册立为皇后。时张居正曾向两宫太后上书提到明神宗和王喜姐大婚年龄过小。
王喜姐在万历十年(1582),即婚后第四年生下了皇长女荣昌公主朱轩媖,后或屡次流产,终未能再次生育。后来,在“争国本”事件中的万历二十一年(1593),明神宗曾以王喜姐尚在盛年,有可能会生育嫡子的理由,拒绝了大臣要求册封皇长子为太子的请求。直到万历二十六年(1598),明神宗才下诏正式册封皇长子为太子,并把之前拒绝的原因解释为皇长子身体孱弱和王喜姐年少又曾屡次流产,是以推迟册封稍微等待嫡子出生。
王喜姐成为皇后后,行事端谨,孝侍婆母孝定李太后(神宗生母),得其欢心 ;明光宗为太子的时候,好几次遇到危机,而皇后多次保护了他 ;郑贵妃专宠,皇后不计较。喜姐在皇后生涯中时时分出后宫的开支用来赈饥荒和给士兵发军饷,数次在明神宗面前说话让他宽恕直言的大臣褒奖忠臣,采用婉转的方式进言多得到明神宗的认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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达定妃(?—?),明太祖朱元璋妃嫔之一。达定妃生朱元璋第七子齐王朱榑和第八子潭王朱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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洪钟(?-1523年),字宣之,自号两峰居士,钱塘人。明朝刑部尚书、工部尚书、左都御史。成化十一年(1475年)进士,弘治十一年(1498年),升任右副都御史。官至刑部尚书,洪总督川、陜、湖广、河南四省军务,与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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王铎(1592—1652),字觉斯,一字觉之,号十樵、嵩樵, 又号痴庵、痴仙道人,别署烟潭渔叟,河南孟津人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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张元忭(1538—1588),字子盖(子荩),别号阳和,山阴(今浙江绍兴)人。明隆庆五年(1571)状元,授翰林院修撰。万历中为左谕德兼侍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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朱之瑜(1600年11月17日~1682年5月23日),明末清初中国五大学者之一。字楚屿,又作鲁屿,号舜水,汉族,浙江绍兴府余姚县人,明末贡生。因在明末和南明曾三次被皇帝特征,未就,人称征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