韩雍
韩雍,正统七年(1442年),考中进士。授御史职务 ,景泰二年(1451年),韩雍提升为广东副使,大学士陈循推荐韩雍为右佥都御史,代替杨宁巡抚江西。年成不好,韩雍上奏章免去百姓要交的秋粮,弹劾宁王做的不法事,宁王府的官吏都获罪。这时韩雍才三十岁,却才能、名望显赫,韩雍所制定的措施都可以为后来者所效法。
天顺初年,取消所有巡抚官,韩雍改任山西副使,宁王因为以前的怨恨,弹劾韩雍擅自乘坐轿子等事,韩雍被捕入狱,削去官职。后起用任大理少卿,不久又恢复右佥都御史职位,辅佐寇深治理都察院事。石亨已被杀,锦衣指挥刘敬因供石亨值班的房间饭食而被判罪,套用朋党律判以死罪。韩雍说:“律重判朋党罪,是因为勾结扰乱朝政,因人供应饭食就判为朋党罪,哪会是法律之本意?况且石亨势盛时,大臣早晚上他家,这倒不判罪,独独判刘敬这是为什么?”寇深赞叹佩服韩雍,刘敬被释放。韩雍母亲去世,服丧未满仍被起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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曹变蛟(1609~1642),山西大同(今山西大同市)人,明朝名将曹文诏之侄。身怀勇力,少年时即随曹文诏在军中效力。为维护社会的安定秩序,平定多次暴乱,很受天子器重。先后被任命为参将、副总兵、都督佥事、左都督、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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洪钟(?-1523年),字宣之,自号两峰居士,钱塘人。明朝刑部尚书、工部尚书、左都御史。成化十一年(1475年)进士,弘治十一年(1498年),升任右副都御史。官至刑部尚书,洪总督川、陜、湖广、河南四省军务,与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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张辅(1375年-1449年),字文弼。河南祥符(今河南省开封市)人。明朝重臣、名将,河间王张玉长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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袁崇焕,明末著名的军事家、政治家、文学家、抗清(后金)名将、民族英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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西海龙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