您当前的位置:首页 > 历史 > 历史人物 > 三国人物

诸葛恪

作者:心剑无语来源:忆溯流年发表于:2021-12-27 11:26:19阅读:
诸葛恪三国时期东吴权臣

中文名:诸葛恪

别 名:诸葛元逊

国 籍:东吴

民 族:汉族

出生地:琅邪阳都

出生日期:公元203年

逝世日期:公元253年

职 业:权臣、将领

主要成就:在东兴大胜魏军

官 职:太傅、荆、扬州牧等

爵 位:阳都侯

人物简介

诸葛恪(203-253年),字元逊,琅邪阳都(今山东沂南)人。三国时期东吴权臣,东吴大将军诸葛瑾长子,蜀汉丞相诸葛亮之侄。从小就以神童著称,深受孙权赏识,弱冠拜骑都尉,孙登为太子时,诸葛恪为左辅都尉,为东宫幕僚领袖。曾任丹杨太守,平定山越。陆逊病故,诸葛恪领其兵,为大将军,主管上游军事。孙权临终前为托孤大臣之首。孙亮继位后,诸葛恪掌握吴国军政大权,初期革新政治,并率军抗魏取得东兴大捷,颇孚众望。此后诸葛恪开始轻敌,大举兴兵伐魏,惨遭新城之败。回军后为掩饰过错,更加独断专权。后被孙峻联合孙亮设计杀害,被夷灭三族。孙綝被杀后,孙休下诏将诸葛恪依礼改葬。

诸葛恪曾多次要求自己领兵平定居于丹阳山上的山越人,诸葛恪认为丹阳山势险峻,民风果敢刚劲,以前虽也在那里征发过兵众,但征的不过是边缘县分的平民,很少有深远腹地的人。想去把那里的兵员全部调发出来,并说,只要三年,就可征得甲士四万人。朝中官员议论纷纷,都认为丹阳地势险阻,地形四通八达,那里的百姓自制兵器,崇尚习武,出山就为强盗,朝廷出兵征讨就躲回山中不见踪影,自汉朝以来就无法管制,当时的人皆认为不太可能,连父亲诸葛瑾亦认为不会成功,更说:“恪儿不会使诸葛家兴盛,反而会令家族遭受灾祸。”

公元234年(嘉禾三年),由于诸葛恪坚称他必会成功,于是孙权提拔诸葛恪为抚越将军,领丹阳太守,拨给他手执棨戟的骑兵三百人,授官仪式完毕后,孙权还特意命令摆好仪仗,兴作鼓吹,引导簇拥者他回家。诸葛恪到任后,采用武力围困与招抚并用的方针,发放公文给四郡所辖属县的长官,命令各郡严守疆界,严肃法纪,已归顺的山民,一律设屯聚居。随后,调集各路将领,派兵据守险要峪口,修筑围困工事,不与山越交兵,又令士兵全部抢收田野成熟的稻谷。山越人新谷无收,旧谷食尽,因饥馑而被迫出山归降。诸葛恪下令:“山民扬弃恶习,接受教化,应当安抚。迁到外县的山民,官府不得随便怀疑,加以拘禁。”山民周遗,过去横暴为恶,如今困迫无路,只好出山,心仍存异志,准备伺机为乱,臼阳县长胡伉知他心思,把他绑送到郡府。诸葛恪认为胡伉违反了“不得拘禁山民”的教令,将其斩首。山民听说胡伉被杀经过,知道官府只是想让大家出山,没有别的意思,于是大批山民扶老携幼,纷纷归降。三年后,诸葛恪先后收服山民达十万余人,和预期的完全相同,他将其中壮丁四万余人编入军队,自己统领一万人,其余的分给了其他各位将领。

孙权嘉赏诸葛恪的功绩,派尚书仆射薛综赴军慰劳,拜诸葛恪为威北将军,封都乡侯。诸葛恪请求率兵在庐江皖口屯田。他到皖口后,派轻兵袭击舒县,俘获该县百姓,然后回军。诸葛恪还向远处派遣侦察人员,察看道路和险要关隘的形势,想要攻取寿春。孙权认为时机不成熟,没有同意。

(文章素材来源于网络,如有侵权,请联系作者删除!)
  • 上一篇: 朱据
  • 下一篇: 王昶
    • 杜袭

      杜袭(生卒年不详),字子绪。颍川郡定陵县(今河南省襄城县)人。东汉末年及三国时曹魏官员。

    • 秦朗

      秦朗(生卒年不详),字元明,小字阿稣(又作阿苏),新兴(治今山西忻州)云中人。三国时期曹魏将领,官至骁骑将军、给事中,曾率兵讨伐鲜卑轲比能和步度根的叛军。为曹操养子。

    • 桥蕤

      桥蕤(qiáoruí)(?—197年),袁术麾下大将,为袁术开拓地盘立下了一定战功,后被曹操军击破身亡。

    • 陈脩

      脩(?-229年),庐江松滋(今安徽省宿松县)人,三国时期东吴将领。东吴将领陈武之子。十九岁时,被孙权召见他并加以奖励,治军有方。220年,追录功臣的后裔,封陈脩为都亭侯。229年(黄龙元年),逝世。

    • 胡烈

      胡烈(220年―270年),一作胡列,字玄武,安定临泾 (今甘肃镇原东南)人,曹魏车骑将军胡遵之子,镇军大将军胡奋之弟,魏末晋初将领。曹魏时为卫将军。为将伐蜀。钟会之反,胡烈与诸将皆被闭。胡烈子胡渊,时年十八

    关于我们| 联系方式| 广告合作| 网站地图

    青葱岁月 | 怀旧游戏 | 影音记忆 | 忆溯流年 | 历史朝代 | 野史秘闻 | 历史人物 | 神话传说 | 节日民俗 | 民间习俗 | 民间传说 | 民俗旅游 |

    Copyright © 2022 忆溯流年怀旧文学网 版权所有 鲁ICP备2021045278号-1

    鲁公网安备 37083202370976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