李适之
李适之在神龙年间入仕,被授为左卫郎将,后历任通州刺史、秦州都督、陕州刺史、河南尹。他治政宽和,深受属下爱戴。
开元二十四年(736年),唐玄宗鉴于谷水、洛水年年泛滥,耗费民力,遂命李适之修筑堤防。李适之花费内库钱财,修筑上阳、积翠、月陂三大堤防,成功抵御谷洛水患。唐玄宗为李适之勒石记功,并让永王李璘书写碑文,皇太子李瑛题写碑额,又进李适之为御史大夫。
开元二十七年(739年),李适之兼任幽州大都督府长史,并代理节度使事务。他上疏皇帝,请求将祖父李承乾与父亲李象改葬于昭陵。唐玄宗遂追赠李承乾为恒山愍王,李象为越州都督、郇国公,又追赠他的伯父、兄长等人。不久,李适之被拜为刑部尚书。
天宝元年(742年),左相牛仙客去世。李适之接任左相,并兼任兵部尚书,封清和县公。
李适之拜相后,与中书令李林甫争权,但因性情粗疏,常中李林甫的圈套。李林甫曾对李适之道:“华山有金矿,开采可以富国,皇帝还不知道。”李适之便在一日上朝时,将华山金矿奏知唐玄宗,唐玄宗又询问李林甫。李林甫道:“臣早就知道,但是华山是陛下本命山,乃王气所在,不宜开凿,臣便没有提及。”唐玄宗便认为李适之虑事不周,对他道:“你以后奏事时,要先与李林甫商议。”李适之从此逐渐被疏远。
当时,与李适之交好的陇右节度使皇甫惟明、刑部尚书韦坚、户部尚书裴宽、京兆尹韩朝宗等人先后遭到李林甫的中伤构陷,被贬官流放。李适之惊惧不安,便上疏请求改任散职。天宝五年(746年),李适之被罢去相位,改授太子少保。
此后,李适之欣然不已,自以为可以避免灾祸。他宴请亲朋,于席间赋诗道:“避贤初罢相,乐圣且衔杯。” 同年七月,李林甫上疏朝廷,诬称李适之与韦坚等人结成朋党。韦坚因此被长期流放临封(在今广州),李适之则被贬为宜春太守。
天宝六年(747年),御史罗希奭奉李林甫之命,将韦坚、裴敦复、李邕等人杀害于贬所。各地官员闻听罗希奭之名,无不恐惶惊骇。不久,罗希奭前往宜春郡。李适之惊惧之下,服毒自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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李元婴(630年《贞观四年庚寅六月十六生》―684年),唐高祖李渊第二十二子、唐太宗李世民之弟、唐高宗李治之叔,其母为柳宝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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萧华(?-762年),祖籍南兰陵(今江苏武进),唐朝宰相,太子太师萧嵩长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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薛元超(623年-685年),名振(《墓志》作震),字元超,以字行,蒲州汾阴(今山西万荣)人,唐朝宰相,隋内史侍郎薛道衡之孙,文学馆学士薛收之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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殷峤(?-622年),字开山,雍州鄠县(今陕西户县)人,唐朝开国功臣,凌烟阁二十四功臣之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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封常清(690年—756年1月24日),蒲州猗氏(今山西省猗氏县)人,唐朝名将。自幼家中清贫但受祖父影响喜爱读书。曾两次入朝为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