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古代男女之防:汉景帝让大臣去女厕找宠妃

作者:心剑无语来源:忆溯流年发表于:2022-03-18 15:36:58阅读:

  最为惊世骇俗(当然是惊后人之世,骇后人之俗)的是司马迁《史记》中提到的另外一件事。

  汉景帝时,郅都为大臣,有一次景帝游幸上林苑——上林苑地在今陕西西安市西及周至户县交界处,占地约二百多华里,苑内放养禽兽,供皇帝射猎之用,并建有离宫、观、馆数十处,大文豪马相如曾有《上林赋》记其侈。这次游幸,随侍的人不多,只有郅都跟在皇帝身后。郅都是西汉河东大阳(今山西平陆东)人,景帝时,他任济南太守,诛杀当地豪强●氏,以功迁升中尉(官名),执法严峻,被当时的贵戚、列侯视为“苍鹰”。

  正在游玩之间,景帝却突然命郅都去代他召爱妃贾姬——贾姬当时正在厕所里,郅都当然觉得此时去叫正在“方便”的贾姬,实在是有些不“方便”,但汉景帝却很不高兴,后人论之曰:“帝姬处溷秽之地,使人臣亲往视之,无乃轻漫乎?”但景帝当时却确实动过这样的念头。

  景帝的老爸汉文帝刘恒有一次游幸上林苑,袁盎随侍在侧。袁盎即爰盎,曾历任吴相、齐相等职,是当时有名的游侠,此人也向以侠义自许。这一天与文帝同行的内宫眷属,除了皇后以外,还有一位谨夫人,谨夫人其时正得帝宠,所以,如日中天的她竟不顾礼节与皇后并排而坐,并且一点也不感到不安;袁盎突然豪气干云,举步上前,拉起谨夫人,把她推到皇后的身后。

  西汉时男女之防不大,东汉呢?

  提到东汉,人们往往会想到“强项令”董宣董宣曾任洛阳令,光武帝之姊湖阳公主的家奴故意杀人,别的官吏一听说是公主府的人干的,都退避三舍,但董宣却趁公主驾车出外之机,诛杀了恶奴。这一打狗不看主人的举动惹恼了公主,一状告到光武帝刘秀那里,刘秀想当和事佬,就命董宣与公主见面,想让董给公主赔个不是,叩个头,但董死活不叩头,因而落下个“强项令”的美名。

  在这段史实中,董宣可是和公主见了面的。

  东汉末年,有一位很有名望的女文学家、女诗人名叫蔡琰(通称蔡文姬)。此女博学有辩才、通音律。初嫁河东卫仲道,卫亡,回归母亲。汉末大乱,蔡文姬董卓部将所掳,后流落“番邦”,嫁匈奴左贤王。爱才惜才的曹操念及故交,用金璧把蔡琰赎回,令她再嫁董祀。后董祀犯法,蔡文姬光着脚、披散着头发,到曹操和一大屋子男人聚会的地方为丈夫求情,从死神手中救回了丈夫一条性命。曹操听说蔡文姬来了,就对满屋宾客说:“故人之女在外,今为诸君见之”——愿把蔡女介绍给众人见面,也不避嫌。

  三国时代,魏国的镇北将军许允因受夏侯玄、李丰等人的连累,被司马懿逮捕。许允被捕后,他的门生急忙跑去告诉许允的妻子,许妻闻讯安坐织布机旁,神色不变,说道:“我早就知道会这样了!”

  东晋时代,庚友因事被捕,庚友之妻光着脚跑到当时握有生杀予夺大权的大将军府上为夫求情,门卫不让进,她还与门卫据理力争。

  唐高祖李渊的女儿平阳公主,是有名的“娘子军”统帅。隋朝末年,李渊起兵时,公主住在长安,公主之夫柴绍弃家跟随岳父东进,家里只剩下公主和一些家奴,危险的形势反倒激发了平阳公主的豪情壮志,她逃到户县,散家资招募了数百个青年男子,以此为基础,组建了一支娘子军。需要加以说明的是古人所说的“娘子军”与我们今天的“娘子军”并不完全相同,那时候的娘子军中绝大部分是男子。

  《旧唐书》上说:“安禄山有边功,帝宠之,诏与诸姨约为兄弟,而禄山母事妃,来朝,必宴饯结欢。”——安禄山是有名的胡人将领,“诸姨”指的是杨玉环姐妹,“妃”指的是杨玉环本人,“帝”是唐玄宗。玄宗皇帝只因为安禄山立有军功就让他与贵妃的姐妹来往,并且与贵妃“宴饯结欢”,这说明唐朝人男女之防并不是很大。

  到了宋代以后,尤其是南宋以后,由于程朱理学的盛行,男女之防开始森严起来。

  不药而卒的胡氏死而复生的陈氏

  大约从明代开始,官修的史书《烈女传》中增加了一些前所未有的内容。

  《明史·烈女传》载:“胡氏,会稽人,字同里沈袠,将嫁而袠构父难……袠扶父丧归,比服阙,始婚。胡年已二十七。逾六月,袠卒,胡哀哭不绝声。尽出妆具,治丧事。有他讽者断发◆面绝之。终日一室中,即同产非时不见。晚染疾,家人将迎医,告其父曰:‘寡妇之手岂可令他人视,不药而卒,年五十一。’”

  这位被列入“烈女传”的胡氏为亡夫守节,谨守男女授受不亲已到了痴迷的程度,以五十一岁老妇之年,身患重病也不肯请医生诊治,原因就是因为医生是男人,而其时的医生诊病须碰病人的手(切脉),所以竟不治而死。

  这种烈女是唐以前所没有的。

  再看一个《明史》中的例子。

  《明史·烈女传》载:“陈节妇,安陆人。适李姓,早寡。孑然一身。归父家,守志坐卧小楼,足不下楼者三十年。临终,谓其婢曰:‘吾死,慎勿以男子舁我!’家人忽其言,令男子登楼举之,气绝窬时矣,起坐曰:‘始我何言,而令若辈至此?’家人惊怖而下。”

  这位陈节妇谨守男女之大防已到了近乎疯狂的地步,不仅生前不与任何男子见面,而且死后还不准男人走上楼抬她的尸体,这种行为,唐以前的史书中也根本没有。

  宋代虽然产生了程朱理学,但《宋史·烈女传》中所载之烈女,对于男女之大防,也并没有达到明代以后那样几近疯狂的程度。

  兹举一例,读者不妨以之与《明史》所载作一比较:

  《宋史·烈女传》:“韩氏女,字希孟。巴陵人,或曰丞相琦之裔。少###,知读书。开庆元年,大元兵至岳阳,女年十有八,为卒所掠,将挟以献其主将。女知必不免,竟赴水死。越三日,得其尸。于练裙带有诗曰:‘我质本瑚琏,宗庙供苹蘩。一朝婴祸难,失身戎马间。宁当血刃死,不作衽席完。汉上有王猛,江南无谢安。长号赴洪流,激烈摧心肝!’”

  韩氏的投江而死,主要不是因为落入男人之手,而是因为她身陷“胡兵”之中,所以,她才有“汉上有王猛,江南无谢安”的慨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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