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乱世之奸雄 细数曹操一生中的十大亮点

作者:心剑无语来源:忆溯流年发表于:2022-03-18 15:37:26阅读:
  《三国演义》中的曹操形象,无疑是小说中最具有争议也是最具魅力的人物。他既萃集封建统治者奸诈、残暴、嫉忌等恶劣品质于一身,又总括了封建政治家延揽人才、纵横捭阖、权谋机变等多方面的才能,真可谓是“治世之能臣,乱世之奸雄”(许劭语)。由于作者尊刘抑曹的创作倾向,《三国演义》中的曹操虽然与历史上的曹操相比多有丑化,不过,作者罗贯中还是对曹操人生中的一些闪光点给予了足够的肯定。笔者在此简单归纳之:


  一、任洛阳北部尉时棒打权贵

  作为宦官显族之后,曹操无疑是幸运的,年纪轻轻便获得了在东汉政坛崭露头角的机会。《三国演义》第1回载:(曹操)“年二十,举孝廉,为郎,除洛阳北部尉。初到任,即设五色棒十余条于县之四门,有犯 禁者,不避豪贵,皆责之。中常侍蹇硕之叔,提刀夜行,操巡夜拿住,就棒责之。由是内外莫敢犯 者,威名颇震。”

  年轻时的曹操胸怀大志,敢作作当,其所作所为为腐朽的东汉政权注入了一股清新的政治空气。在洛阳北部尉(类似于京城郊县的一个公安局长)任上,他忠于职守,改革吏治,真正做到有令可行,有法可依,有法必依。难能可贵的是,他在面对当权宦官蹇硕的叔叔时,能够不避权贵,一视同仁,有法必依,执法必严,充分显示出一个年轻政治家的胆识与魄力,从而为他后来迈入更大的政治舞台打下坚实的基础。

  闪光指数:★★★★

  二、劝何进勿召外兵

  大将军何进为诛杀宦官当权,决意请西谅剌史董卓领兵进京来“清君侧”。这绝对是一条愚蠢的“馊主意”。作为何进左右手的曹操敏感地意识到问题的严重性,他劝谏何进道:“宦官之祸,古今皆有;但世主不当假之权宠,使至于此。若欲治罪,当除元恶,但付一狱吏足矣,何必纷纷召外兵乎?欲尽诛之,事必宣露。吾料其必败也。”这一建议,表明曹操对时局的清醒认识与勇于劝谏的胆略。可惜的是,何进不仅没有听信忠言,反倒是怒斥曹操,说他是心怀私意。其后的事态发展证明,董卓进京,是东汉大乱的开始,也直接导致何进被宦官诛杀。何进在九泉之下,当痛悔于当初没有听取曹孟德的意见。

  闪光指数:★★★☆

  三、刺杀董卓,随机应变

  董卓独断朝纲,祸乱百姓,众大臣却束手无策,此时曹操勇敢地站出来,决心刺杀董卓,为国除害。他借向董卓献刀的名义接近董卓,伺机刺杀之。无奈人算不如天算,正当曹操要刺董卓时,不料被董卓发现,大呼曰:“孟德何为?”时吕布已牵马至阁外。操惶遽,乃持刀跪下曰:“操有宝刀一口,献上恩相。”尽管此次刺杀功败垂成,但却足见曹操的勇气与胆识,他超人的智慧以及随机应变的能力。刺杀虽然失败了,但曹操却由此获得了反抗强权、匡扶正义的美名。

  闪光指数:★★★★

  四、矫诏起兵讨董卓

  首举义旗,讨伐逆贼董卓,无疑为曹操赢得了足够的人气与政治资本。当董卓秽乱朝纲,把东汉政权搞得乌烟瘴气,群臣惶惶不可终日时,曹操能够旗帜鲜明地表明自己反董卓的立场,并矫诏各道,招集义兵,共同讨伐董卓。《三国演义》第5回载,曹操“先发矫诏,驰报各道,然后招集义兵,竖起招兵白旗一面,上书‘忠义’二字。不数日间,应募之士,如雨骈集”。在这一事件中,曹操面对强权,敢于反抗,敢为天下先,显示出他卓越的胆识与勇气。此外,曹操以“忠义”二字号召义兵,以朝廷的名义来讨伐董卓,名正言顺,表现出卓越的政治谋略与智慧。

  闪光指数:★★★★

  五、慧眼识关羽,温酒斩华雄

  十八路诸侯讨伐董卓,奉袁绍为盟主。奈何袁绍乃鼠目寸光之人,难堪大任。《三国演义》第5回,董卓部将华雄在氾水关连败盟军,正当盟军手足无措之际,关羽挺身而出,愿斩华雄头,献于帐下。当袁绍听说关羽只不过是刘备手下的一个马弓手时,面露不屑,袁术更是要将关羽“打出”。危机关头,曹操制止了袁术的鲁莽,认为关羽“仪表不俗”,“既出大言,必有勇略”,果断推荐关羽一试身手,并温酒一杯,与关公对饮。事实证明,曹操能慧眼识关羽,并能做到重才,敬才,用才,最终,关羽在温酒斩华雄一役中展露身手,睥睨群雄。

  闪光指数:★★★★☆

  六、首创义兵,迁都许昌

  虽然董卓被吕布所杀,但京城却再次遭到董卓部将李傕、郭氾等的蹂躏,洛阳城一片荒凉破败。当曹操在山东听说汉献帝还京之后,听从荀彧的建议,进军洛阳,迎奉天子。其后他又听从董昭的意见,将都城安置在自己的属地许都,为他后来挟天子以令诸侯,提供了强大的舆论支持与政治保障。此次事件中,曹操至少捞到了三个政治资荆浩湟唬芤蚴倍勒剂擞汉献帝的先进,此为天时;其二,他移驾许都,便于控制皇帝,此为地利;其三,他挟天子以令诸侯,师出有名,可谓人和。得此天时地利人和,为后来曹操统一北方的大业及曹魏政权的形成,奠定了坚实的基础。

  闪光指数:★★★★★

  七、割发代首

  《三国演义》第17回,曹操行军途中,使人远近遍谕村人父老及各处守境官吏曰:“吾奉天子明诏,出兵讨逆,与民除害。方今麦熟之时,不得已而起兵,大小将校,凡过麦田,但有践踏者,并皆斩首。军法甚严,尔民勿得惊疑。”无奈曹操马匹受惊,踩踏良田,按律当斩。曹操曰:“吾自制法,吾自犯 之,何以服众?”即掣所佩之剑欲自刎。众急救住。郭嘉曰:“古者<春秋>之义:法不加于尊。丞相总统大军,岂可自戕?”操沉吟良久,乃曰:“既<春秋>有‘法不加于尊’之义,吾姑免死。”乃以剑割自己之发掷于地曰:“割发权代首。”此次事件,后人多认为曹操有作秀之嫌,乃奸臣狡猾之处。不过,笔者认为作为三军统帅的曹操,此时根本没有作秀的必要,更多倒是体现出曹操的爱民之心、治军严明与以身作则的优秀品质。清人毛宗岗曾评价此事曰:“爱兵而不爱民,不可以为将。爱将而不爱民,不可以为君。最善将兵者,必能治兵,兼能治他人之兵,于禁是也。善将将者,必能治将,兼能治他人之将,刘备是也。曹操击绣之兵,以手扶麦而过,则知操之能为将矣。袁术攻徐之将,于路劫掠而来,则知术之不能为君矣。民为邦本,故此回之中三致意云。”此言不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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