董狐
《左传》宣公二年记载,晋灵公夷皋聚敛民财,残害臣民,举国上下为之不安。作为正卿的执政大臣赵盾,多次苦心劝谏,灵公非但不改,反而肆意残害。他先派人刺杀,未遂,又于宴会上伏甲兵袭杀,未果。赵盾被逼无奈,只好出逃。当逃到晋国边境时,听说灵公已被其族弟赵穿带兵杀死,于是返回晋都,继续执政。
董狐以“赵盾弑其君”记载此事,并宣示于朝臣,以示笔伐。赵盾辩解,说是赵穿所杀,不是他的罪。董狐申明理由说:“子为正卿,亡不越境,反不讨贼,非子而谁?”意思是他做为执政大臣,在逃亡未过国境时,原有的君臣之义就没有断绝,回到朝中,就应当组织人马讨伐乱臣,不讨伐就未尽到职责,因此“弑君”之名应由他承当,这是按写史之“书法”决定的。
当时的史官与后世大有不同,他们既典史策,又充秘书,即协助君臣执行治国的法令条文。传宣王命,记功司过是他们的具体职责,兼有治史和治政的双重任务,实际就是具有褒贬臧否大权的文职大臣。当时记事的“书法”依礼制定,礼的核心在于维护君臣大义,赵盾不讨伐弑君乱臣,失了君臣大义,故董狐定之以弑君之罪。对此,孔子大加赞扬,称董狐为“书法不隐”的“古之良史”,后世据以称之为“良狐”,以表褒美之意。这是因为在礼崩乐坏的春秋时期,权臣掌握国命,有着生杀予夺的大权,以礼义为违合的书法原则,早已失去了它的威严,坚持这一原则,并非都能受到赞扬,而往往会招来杀身之祸。齐国太史就因写了权臣崔杼的“弑君”之罪,结果弟兄二人接连被杀。董狐之直笔,自然也是冒着风险的,因此,孔子赞扬他,后人褒美他,正是表彰其坚持原则的刚直精神。这种精神已为后世正直史官坚持不懈地继承下来,成为我国史德传统中最为高尚的道德情操。
当然,随着时代的发展,直笔的含义逐渐摆脱了以礼义违合为内容的书法局限,从司马迁开始,赋予了它“不虚美、不隐恶”的实录精神,具备了唯物史观的实质。这一传统为后代进步史学家弘扬发展,编著出许多堪称信史的著作,是我国史著中的精华。其开启之功,实源于晋太史董狐不畏强权,坚持原则的直书精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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竖刁(?-?),春秋时齐国奸臣,负责掌管内侍及女宫的戒令。齐桓公病危时作乱,最终被埋伏的兵甲杀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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吴王余祭(公元前587年—公元前544年),姬姓,名余祭,又称吴安王,吴王寿梦之子,诸樊之弟,春秋时期吴国国君,公元前548年─公元前544年在位。公元前548年,诸樊去世,余祭继承王位,以公元前547年为元年。公元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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季梁,又称季氏梁、季仕梁,政治家、军事家、思想家。春秋初期随国大夫,我国南方第一位文化名人,开儒家学说先河的重要学者。李白誉其为“神农之后,随之大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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春秋时期燕国第二十三任君主,燕武公(—前555年),继燕昭公之位,前573年至前555年在位,共十九年,燕前文公即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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熊侣,或芈旅,(?-前591)中国春秋时期楚国君主。春秋五霸之一。芈姓,名旅。又称熊侣。在位期间(前613-前591)非常重视选择人才,先后得到伍参,苏从、孙叔敖、子重等卓有才能的文臣武将的辅佐。