伤仲永原文及翻译,注释赏析及写作背景中心思想
2.传一乡秀才观之:“秀才”,在唐宋时是对一般读书人的称呼,跟明清两朝经过县试及格的生员不同。“一乡”,全乡。这句话应理解为传给全乡的读书人看,不是只给某个秀才看。
3.指物作诗:即作“咏物诗”.过去训练儿童作诗,常常指定一件物品为题,要求在诗中既能说出该物品的特点,又能借此表达某种思想感情,是作诗的起步训练。
4.明道中,从先人还家:“明道”,宋仁宗年号(1032~1033)。“先人”,这是对已故父亲的称呼。按:王安石父亲名益,字损之,天圣八年(1030)曾以殿中丞知韶州(现在广东省韶关市),三年后以丁忧离职还家,王安石(当时13岁)随行。据此,这次还家当在明道二年(1033)。宝元二年(1039),王益卒于江宁(现在属江苏省)通判任上。王安石此文写于庆历三年(1043),故称“先人”!!
附录
虚词用法 一词多义
“之”
1. 忽啼求之--代词,书写工具。
2. 借旁近与之--人称代词,他,仲永。
3. 传一乡秀才观之--代词,仲永写的诗。
4. 邑人奇之--代词,他,仲永。
5. 或以钱币乞之--代词,仲永的诗。
6. 余闻之也久--代词,仲永的事。
7. 于舅家见之--代词,他,仲永。
8. 不能称前时之闻--助词,的。
9. 受之天--代词,通悟。
10. 受之人--兼词,之于。
11.卒之为众人--助词,不译。
“于”
1、环谒于邑人--到,介词
2、于舅家见之--介词,在。
3、贤于材人远矣--介词,比。
4、受于人者不至--介词,被,引出动作的对象。
自
并自为其名:自己 还自扬州:从。
闻
余闻之久也 --动词,听说
不能称前时之闻 --名词,名声
然
父利其然也 --代词,这样
泯然众人矣 --形容词词尾 ……的样子
词类活用
意动用法
异--对…感到诧异。
奇--对…感到惊奇。
宾客--以宾客之礼对待。
利--认为…有利可图。
伤--对…感到哀伤。
名词作状语
日--每天
古今异义:
1是:古义此,与“自”组合意为“自从”,eg:自是指物作诗立就;今为判断词。
2.或:古义不定代词,有的,eg:或以钱币乞之;今义为或许。
3.文理:古义是文采和道理,eg:其文理皆有可观者;今表示文章内容或语句方面的条理。
4.众人:平常人,eg:许多人,大家
5.稍稍:渐渐 eg:稍微
通假字
扳:通“攀”,牵,引
材:通“才”,才能。
古今异义
稍稍 众人
古意:渐渐。 平常人。
今义:略微。 人很多。
金溪民方仲永,世隶耕。(作者交代了方仲永的籍贯、姓名、身份、家世。)仲永生五年(这是虚岁,他其实四岁),未尝识书具,忽啼求之。父异焉,借旁近与之,即书诗四句,并自为其名。其诗以养父母、收族(《仪礼·丧服》郑玄注:“收族者,谓别亲疏,序昭穆。”《礼记·大传》孔颖达正义:“‘收族故宗庙严’者,若族人散乱,骨肉乖离,则宗庙祭享不严肃也;若收之,则亲族不散,昭穆有伦,则宗庙所以尊严也。”因此,“收族”的意思是:以上下尊卑、亲疏远近之序团结族人,使不离散。方仲永的试笔之作“以养父母、收族为意”.“养父母”,是“孝”的表现,“收族”,是“仁”的表现。五岁的孩子有这样的志向,这在封建时代是很了不起的。因此,难怪人们在赞扬之余,还特地把这首诗送给本乡的读书人去看,让他们来评定。)为意,传一乡秀才(在唐宋时是对一般读书人的称呼,跟明清两朝经过县试及格的生员不同。“一乡”,全乡。这句话应理解为传给全乡的读书人看。不是只给某个秀才看。)观之。自是指物作诗(即作“咏物诗”.过去训练儿童作诗,常常指定一件物品为题,要求在诗中既能说出该物品的特点,又能借此表达某种思想感情,是作诗的起步训练。)立就,其文理皆有可观者。邑人奇之,稍稍宾客其父,或以钱币乞之。父利其然也,日扳仲永环谒于邑人,不使学。(省略句。省略了“使”的宾语,应为“不使之学”,“之”在此指代方仲永。)
余闻之也久。明道中,从先人还家“(明道”,宋仁宗年号,只有两年(1032-1033)。“先人”.这是对已故父亲的称呼。按:王安石父亲名益,字损之,天圣八年(1030)曾以殿中丞知韶州(现在广东省韶关市),三年后以丁忧离职还家,王安石(当时13岁)随行。据此,这次还家当在明道二年(1033)。宝元二年(1039),王益卒于江宁(现在属江苏省)通判任上。王安石此文写于庆历三年(1043)故称“先人”.),于舅家见之,十二三矣。令作诗,(省略句。省略了“令”的宾语,应为“令其作诗”,“其”指代方仲永。)不能称前时之闻。又七年,还自扬州,复到舅家问焉。曰:“泯然众人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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